李勇志边走边对吴雨绍说道:“吴局,今晚辛苦你了,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钟,要不你先回去休息,有什么情况我们明天再沟通。”
吴雨绍察观色,知道李勇志可能要跟黄志平密谈,他也不想多掺和,便跟李勇志握手道别,然后坐专车直接离开了。
李勇志带着黄志平在几个审讯室转了转,当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时,黄志平忽然悄声问道:“李市长,您儿子的问题如何处理?处理到什么程度?”
李勇志仰头想了想,反问道:“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刚才当着何思颖和朱院长的面,我们已经给李文宇的问题定了性,就是寻衅滋事,你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先说说你的处理意见!”
对于李勇志的反问,黄志平想了想,小心翼翼地说道:“李市长,所谓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李市长,按照这个定义,您给李文宇定的性质完全没错。不过,公安机关对于寻衅滋事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违法行为不严重,可以予以行政处罚,一般拘留五到十天。二是违法行为很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后果,就以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