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个程序,在四五天时间内就将一个人送进劳教所显然做不到。因此,我怀疑县公安局在办理李丽珠劳教案时,省略了很多程序,有必要进行审查。”
“第三,按照相关规定,呈报单位应当在收到《劳动教养决定书》之日起的两日内,向被劳动教养人员及其家属宣布决定劳动教养的事实、依据、期限,以及被劳动教养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将《劳动教养决定书》送达被劳动教养人员和被侵害人。被劳动教养人员及其家属应当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者捺指印。”
“李丽珠的家属就是她的母亲。但是,到现在为止,县公安局还没有任何人向李丽珠母亲送达《劳动教养决定书》。所以,这也是违反程序的。”
“对于这样一起违反程序、并有很多疑点的劳动教养案件,我觉得林书记不能坐视不管。我郑重建议胜丰县委对李丽珠被劳教一案进行干涉和审查,看是否有违法和违反程序的地方。否则将来一旦出了问题,胜丰县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是要负责任的。”
尽管林于真听完周天元的这些话,内心有些慌乱,但是他绝对不可能答应周天元的要求去复查李丽珠的劳教案件。
林于真定了定神,继续以平和的语气说道:“周科长,你如果对李丽珠被劳教案有疑问,可以直接去找公安机关查阅相关的案卷材料。县委不方便也不可能去干涉公安机关办案,更不可能去复查李丽珠的案子。”
“周科长,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李丽珠被劳教的理由应该是诽谤和诬告陷害罪。她四处造谣县委有领导在金元公司受贿,并在该公司投资获利。但是,她又没有任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