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桑他们具体有多少人?”
    迅速穿好了银甲的香香郡主,抓起手柄镶嵌着宝石的短剑,边走边问。
    吉格勒略一思忖,道:“可能有六七个,或者七八个,反正不是很多。”
    “是八人三马!”
    老酒鬼插了一句,又道:“通向那处牧民家草场的脚印,是八个人三匹马。”
    “万一是十一人呢?”
    香香郡主眼睛一瞪,继续说道:“马不可能不驮人吧!难道是被牵着走?”
    “还真是被牵了走的。”
    老酒鬼脸上一阵得意,笑道:“马蹄印四脚深浅均匀,说明马上没有骑人,可能是骑在马上目标太过明显,这些人下马牵着走了。”
    此一出,香香郡主面颊一抖。
    这老酒鬼,经验可真是不一般,要真是那样,回头得多奖赏他两坛子好酒。
    出了殿厅,一队足有五十人的血卫军长枪手已经列队待发。
    八个人,用得着如此大的阵仗?
    香香郡主一撇嘴,指着站在队首的几个血卫军道:“你,你,你…出列,其他人留守王府,几个溃军,用不着这么大的阵仗。”
    也是!
    就木桑和几个亲随,按战斗力来说,苏哲带几名卫兵都足够了,还用得着手持长枪火器的血卫军?
    但还是为了保险起见,苏哲将五十名卫兵全部带着,加上十名血卫军,阵势已经足够大了。
    最兴奋的当然是吉格勒了,骑在一匹卫兵牵来的马背上,一路跑在最前面带路。
    “慢点,别摔着了!”
    香香郡主一再提醒吉格勒,别那么疯癫。
    策马跑在最前面的吉格勒,回过头来笑道:“请王妃放心,我五岁就会骑马,其实,最难骑的不是马,而是牦牛。”
    吉格勒一路叽叽喳喳,把小时候的那些糗事,一股脑儿说给香香郡主听。
    马队一路向西,在向之前与巴立部族接壤的地方而去。
    茫茫雪原上开始出现了山丘和山崖,这是一片乱石滩地带。
    对牧民来说,乱石滩地带那是最差的地方,好的草场是平缓而无垠,而且有水源存在。
    像这种处于乱石滩地带的草场,往往是最贫困的牧民所居之处,也是属于最偏僻的地方。
    木桑选择逃往这种地方,目的就是为了便于藏匿。
    已经不受忽烈儿待见的他,其他部族不一定会收留他这个祸根,只有自己曾经统治过的地方,哪怕是个角落,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归属感很强的地方。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地方再是贫瘠,那也没有寄人篱下的滋味。
    再是大金部族已经不属于他这个流亡的王爷,但这片土地对他来说还是很熟悉的。
    凭着对环境的熟悉,他的兵马被叶十三打散了的时候,他向没头的苍蝇一样盲目逃窜一阵后,最后还是考虑再三,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到大金部族的土地上躲藏。
    绕过无数的哨卡,昼伏夜行三日,最终来到这个不被人注意的边缘草场。
    “快看,就是那里!”
    绕过去道低矮的山梁,指着不远处一道炊烟升起的山崖下,吉格勒压低了声音,忙向香香郡主禀报。
    顺着山梁的地方,是一面陡坡,陡坡的下面是一片比较平坦的地方,靠近陡坡的尽头,横过来一道低矮的山崖。
    山崖下有几处洞孔,其中一孔洞穴向外冒出炊烟。
    这些孔穴,有的住人,有的则是圈着牛羊。
    几堆草垛遮住了视线,使孔穴外面的情景不甚清晰。
    “下马,包抄过去!”
    香香郡主眼前一亮,随即眉头一皱,率先翻身下马。
    苏哲也跳下马背,走到香香郡主面前,道:“郡主,您就在这里等着行了,末将带人过去将木桑老贼缉拿归案。”
    “屁话!”
    香香郡主拔出腰间短剑,狠瞪苏哲一眼,沉声道:“本郡主今天要亲手捉拿木桑,谁也不得阻拦,滚回去,后面跟着就是。”
    “遵命!”
    吃了一瘪的苏哲,转头向十名血卫军使了个眼色,血卫军当然明白苏哲的意思,纷纷下马抢先走在香香郡主的前面。
    每逢战斗,长枪开路,那是惯例,这下香香郡主没有反对。
    五十名卫兵,也是心领神会,齐齐护在香香郡主左右,就像山崖下摸了过去。
>gt;
    就在离草垛不远时,老酒鬼突然向后一扬手停了下来。
    这一举动,跟在后面的所有人都弯腰停下。
    老酒鬼弯腰几步,皱起眉头盯着地上一片杂乱的脚印,突然向草垛的另一头紧赶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