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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小说网 > 龙族:路明非不想当夜之城传奇 > 第七十四章 芬格尔:不是,哥们?

第七十四章 芬格尔:不是,哥们?

只是,他的眼睛为何老是围绕着垃圾桶盘旋?

他不会是想捡垃圾桶里面的面包吃吧?

外国的垃圾桶永远藏着面包,这是一种刻板印象,但也不完全空穴来风。

有的面包其实还真没坏,只是放在垃圾桶里面的话

“学弟,垃圾桶里面的面包,一般都会有偷油婆在爬哦~”芬格尔试图吓唬路明非,结果下一秒,他却被对方的回答所震慑。

“哦,那也行。”

路明非理所当然说。

偷油婆?

他无所谓。

“”

芬格尔愣愣地看着路明非,看了许久,旋即抿抿嘴,动作缓慢地把手伸向自己的鞋子。

他脱掉鞋子,摘了鞋垫,从里面掏出两块银色的硬币。

“学弟,别这样,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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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r,o

dolr。

芬格尔,二十七岁。

在人生的第二十七年——第一次请了男人吃饭。

两人为了等车而准备在火车站过一夜,反正都是身强体壮的年轻人,哪怕是奔三的芬格尔师兄其实也有一身颇具魄力的腱子肉。

两人各怀鬼胎地躺下。

电流推动无法检测出肌肉密度之类的东西,不然他就会发现自己在夜之城通过芯片和生死训练锻炼出的肉体数值可是远远低于这个废柴师兄。

但是,他的电流推动,也能够看见明显的问题。

比如说,当他扫过夜之城的雇佣兵时,他大概率能够用这种方式判断出对方携带的义体数量。

而在他扫描芬格尔的瞬间,他本来只是打算用这样的方式来测试一下对方有没有携带武器。

然而

他扫描到了。

对他用义眼进行了二次扫描,结果却发现了比信息窗口更奇怪的东西。

那是在芬格尔的脑后

被那邋遢的棕色长发遮盖住的

脑机接口

以及其延伸到脑内的

额皮质

操作系统

这个男人身上,有自己所从未见过的义体?!

果然。

和自己想的一样,龙族世界和赛博朋克有所联系。

路明非对芬格尔的身份已经有所猜测。

从陈墨瞳那边解开了‘卡塞尔学院个个都是妖魔鬼怪’的迷信,又得到了‘诺玛’是人工智能的信息,自那之后,路明非就有个疑惑。

那就是——那个把自己斩于马下的炎之斩牛人到底是谁?

要知道,诺玛是网络之神,而即便诺玛只使用百分之十不到的算力,全世界也应该只有路明非这种掌握电流推动的怪物能够与之相提并论。

而想要抵达路明非的层次,甚至在网络空间将路明非击溃,那就必然是人类之中的‘天才’,不对,是天才中的天才,打破一切常理的存在。

这么厉害的高手,学员守夜人论坛内完全没有提到的迹象。

尝试对学员名单进行大规模排查,也没有得出结果。

而芬格尔作为被路鸣泽标记的重要人物,他的介绍面板之中有一个相当显眼的介绍。

‘计算机天才’。

首先排除什么c语高手这样的玩梗。

能够被路鸣泽认定的天才再加上忽然迟到的卡塞尔班车,以及莫名其妙刚好出现在火车站的芬格尔怎么看都是内有隐情。

路明非虽然觉得自己和芬格尔臭味相投,但却在心中升起了警惕。

但是

真的会做的这么明目张胆吗?

还是说

他,故意的?

而另一边————

(啊被发现了啊)

用粗壮的手臂当做枕头枕在脑袋下方,芬格尔的双眼被发丝遮盖,而嘴角则浅浅向上弯起。

那么

你会怎么做呢,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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