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午后,日头正毒,大队长果然领着一个年轻人走进了姜家小院。
那年轻人约莫二十岁上下,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衬衫和蓝色的确良裤子,脚上一双白球鞋,在这黄土朝天的村子里,显得格格不入。
他身形清瘦,皮肤白净,戴着副黑框眼镜,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书卷气。
可白瑜昕一眼就看穿了他那斯文外表下的情绪。
他的视线在院子里那几间土坯房上扫过,眉心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当脚下的泥土沾上他干净的白球鞋时,他走路的姿态都变得有些僵硬。
是嫌弃。
白瑜昕心里了然。
一个在城里长大的大学生,突然被扔到这穷乡僻壤,有这种反应再正常不过。
张大嫂子,人我给你领来了!大队长是个嗓门洪亮的中年汉子,这位是裴文浩同志,省城来的大学生,以后就在你们家住了,你们可得照顾好!
哎哟,裴同志,快进屋快进屋!
张如玉热情得不得了,忙不迭地把人往屋里让。
阿姨好。裴文浩点了下头,嗓音清清冷冷的,透着一股疏离的客气。
因为家里来了知青,大队破例多给姜家分了五斤白面和半斤猪肉。
晚饭的时候,张如玉拿出了过年才舍得用的好东西,让姜晓雨掌勺,做了四菜一汤。
饭桌上,裴文浩起初还有些拘谨,只是默默地扒着白米饭。
可当他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那双镜片后的眼睛,明显亮了一下。
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酱香浓郁,比他吃过的国营饭店的大锅菜,不知要好吃多少倍。
他吃饭的动作快了些,一顿饭下来,话没多说一句,却实实在在地吃了两大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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