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咧嘴笑了笑
,他利落地拉开背包拉链,金属零件碰撞发出轻微的脆响。在约翰和他车上几个兄弟毫不掩饰的注视下,汤姆的手指翻飞,金属部件在他手中迅速组合成型,一把经典的芝加哥打字机——汤姆逊冲锋枪,带着旧时代暴力的余温,被完整地托在手中。
“喏,好东西吧?”汤姆拍了拍那敦实的枪身,发出沉闷的声响,笑着递了过去。
约翰没吭声,伸手接过来。那沉甸甸的手感让他眉头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他熟练地握住拉机柄,猛地向后一拉,再“咔哒”一声推回去,动作干净利落。
“条子现在还用这老古董?”他掂量着枪,语气带着点嘲弄。
“那倒不是,”汤姆耸耸肩,语气轻松得像在聊家常,“主要是最近运气好,跟几个朋友弄了个旧仓库,嘿,里面堆的都是这些老伙计。”
约翰重新上下打量了汤姆一遍,目光在他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还算干净的夹克上停留片刻,鼻腔里哼出一声:“看来,你这几年过得挺有路子啊。”
“还行吧,混口饭吃。”汤姆往前凑了半步,压低声音,带着点蛊惑,“怎么样,约翰?现在警察局招人,待遇嘛一般,但薪水还是有的,旱涝保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