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来就只是一个普通人。
普通的出身,普通的长相,怀揣着普通的烦恼,想普通的事儿。
可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女孩子的天性,难免会不满足于现状,想要去追寻一个更加美好的自己。
不,这种说法或许不对。
我并不是想要变得更加优秀,以此来取悦旁人,取悦自己。
而是想要成为一名,对某些人来说,是无比特别的女孩儿。
即便是我这样普通,不起眼的女孩子,也能成为某个人的“特别”,发自内心的想要成为照亮谁的太阳。
不需要散发多么猛烈的阳光,哪怕只能照亮一个人也好。
想成为一颗小小的太阳,闪闪发亮的太阳。
所以,我才会起“小日向美佳”这个名字。
“透君,能记得我多久呢?
“记得曾经有个如此平凡的乡下女孩儿,在大城市里独自闯荡,受尽委屈,求而不得,最后夹着尾巴,逃之夭夭。”
其实,我也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委屈,我也从不觉得自己是个怀才不遇的可怜人。
声优这个行当本就如此严苛,相较之下,我能够接到几件相关的工作,已经比许多人要强上不少。
可似乎在他的面前,我总是忍不住要将藏起来的一面给他看。
像是主人出门工作,在家中等了一整天,独自玩耍睡觉,不必担心食物与生计的宠物。
在主人下班回家后,刻意表现出落寞求摸的可怜劲儿,非要从他口中得到某个答案,才肯心满意足。
“忘不了的。”
“能记得我一辈子?”
“最少能记上一百年,不如你那时再来问我,假使我没有得老年痴呆的话。”
“我们才活不了那么久啦。”
他的眼睛干净清澈,就如他所说的,看起来是一双能够发现美的眼睛。
而此时此刻,在这夜深人静的公园里,照亮我们的只有月光与路灯。
在这样一双眼睛里,我却只能看见自己,看见“高木美香”这名普通女孩儿的倒影。
原来如此,在他的瞳孔深处,我竟如此清晰。
那么,我能算作他的“特别”?
一旦脑海中冒出这个想法,胸口的心跳声便激昂了起来,像是进入副歌的摇滚曲,底鼓嗵鼓擦片被敲得震耳欲聋,毫无章法。
就连一旁始终响个不停的喷泉水池,那淅淅沥沥的水声都被我胸口的动静掩盖了过去。
若是他突如其来将耳朵贴到我的胸口,那我就百口莫辩了。
说来奇怪,曾经的我明明没有这么脆弱,接不到工作的时候,试镜落选的时候,早起送报纸的时候,被没礼貌的顾客责骂的时候。
比如今更加难以忍受的事情,以往比比皆是,可现在的高木美香,却动不动想要获得依靠。
我竟在不知不觉间,变得如此软弱了。
然而,我却丝毫不觉得这样有什么坏处。
光是看见他眼中的女孩儿,我就几乎欣喜得要在原地晕过去。
“美香。”
他十分自然地喊出我的名字,虽然事到如今,我也早就以名字称呼他,但相较之下,还是听见他这样称呼我,更使我感到害羞。
但习惯果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如果他又称呼我为高木小姐,我一定会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在床上翻来覆去,思考自己是否做了惹他生气的事情。
就连我自己也不禁感叹,女孩子真是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