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南方荔枝产区一带,商铺租赁和转让的时候,盛行的一种潜规则。
即房东或者店主,以“喝茶费”的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不包含在合同的转让金额之中。
可现在问题就是——
“喝茶费”的前提,是双方已经达成了合作协议,在最后签订合同的时候,请对方爽快签字的好处费。
而现在自己又没有和这对母女达成转租合作,更不需要请她们爽快签字。
那这笔“喝茶费”从何谈起?
面对一脸懵逼的胡老板,丈母娘振振有词:
“亏你自己也是搞服务行业的。”
“难道不知道服务都是要收费的吗?”
“我们娘俩好心接待了你一个上午。”
“又是给你端茶又是给你送水。”
“还带你把我们店里里外外都看了一个遍。”
“现在你就像这么一分钱‘喝茶费’都不给就走了?”
胡老板顿时猜到了,肯定是这个老太婆从手机短视频里刷到过“喝茶费”。
她自己都不清楚是什么。
就捡了一个名字在这里乱用。
“行吧,你想要多少?”
胡老板自认倒霉,准备花个八百一千破财消灾。
“2万。”
丈母娘毫不犹豫的狮子大开口。
“什么?2万?”
胡老板简直难以置信,顿时把脸拉下来:
“我看你真是脑子有问题!给我让开!”
他现在彻底愤怒,决定连这八百一千都不给,强行出店去。
但他实在低估了丈母娘。
“救命啊!打人了!非礼啊!这个男人要强暴我们母女啊!”
丈母娘往地上一躺,抓着胡老板的裤脚,就开始大喊。
当时就引得外边步行街上,几名行人驻足围观。
“误会!误会!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胡老板赶紧摇着手向门外解释。
可这种事情,向来都是黄泥掉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