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前也以为,只要我多干一点儿,再能干一些,就能讨你和袁大的欢心,讨你们喜欢。”
“后来我才明白,就算是再怎么能干,再如何孝顺你们,不是你们亲生的孩子,终究也不会被你们在乎,永远都是家仆一般的存在,不是吗?”
袁相柳一字一顿,加重了语气质问。
王翠花愣在当场,犹如晴天霹雳,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你你怎么会知道的?”
“你居然知道!”
“是,我知道,因为邻村有个孩子就是这样,不是吗?我看到他和我一样,就想到自己,问过一些村里的叔伯,才知道那年闹饥荒,好多人饿死在县城附近,那年也有好多人捡了孩子,我便也是其中之一吧?”
袁相柳嘲弄一笑,也不知是在嘲王翠花,还是嘲自己。
他从前想不明白,为何家中三个孩子,爹娘却偏偏不喜欢他。
后来他才明白了,没有血缘,又怎有心疼?
王翠花一开始就是捡了他当个仆人在养。
六岁就开始干活,八岁就开始下地,便是大户人家的家仆,一天都没有他干得活多。
只用供口饭吃,卖了入赘还能再换银子。
何其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