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热乎乎的红糖水,就算混合了生姜的辛辣味,依然是甜蜜的、美味的。一杯热水下肚,江素棠的身子暖和了起来。
杯子底还有三四片姜片,江素棠把姜片全都嚼碎咽了下去。她怕浪费粮食,更不想浪费他的心意。生姜的辛辣划过嗓子,江素棠差点被呛出眼泪。
顾铭锋微微皱眉,心中无奈。这个女人看起来太犟,让人生气。乖起来又太乖,让人心疼。
但就是忍不住对她好。
江素棠不笨,她早已经知道顾铭锋有钱,甚至那些钱,是她几辈子都花不完的。他是军官,是真正的大官。尽管这样,江素棠还是想替他节省,以后花钱的地方多着呢,更何况他的腿不好,医药费也是要花钱的。
假如她只是说假如,假如以后顾铭锋真的喜欢上某个女子,结婚也是要花钱的。而且他这种情况,彩礼不能少了。只有拿出十足的诚意,人家才能跟他真心过日子。
江素棠不嫌弃顾铭锋残疾,可不代表别的女人不嫌弃。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谁都想过好日子,这很正常,和自私不自私没有关系。
江素棠也很担心,如果以后家里真多了一位太太,她该何去何从?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她还能留在这里当保姆的话,她会拼命干活,就算太太打她骂她也没关系。
“好点了?”顾铭锋问。他故意让语气显得很随意。有时候男人也很装,越在意越装作不在意。
就像他双腿被炸毁的那天,他什么都没说。哪怕血肉横飞,也只说自己不疼。
“嗯。”江素棠点头。
“睡觉吧,两个娃睡着了,别把他们吵醒了,你就在这个屋睡。”顾铭锋说。他去里屋看过,两个娃睡得正香甜。他心疼江素棠,更心疼两个娃。三岁的娃娃,正是招人喜欢的时候。
有几个瞬间,顾铭锋想,如果这两个娃是自己的就好了。
江素棠低垂着眼眸,她小腹的疼痛缓解了一些,但依然十分困倦,眼皮有些打架。她用指甲抠着自己的掌心,让自己振作精神。她是来当保姆的,又不是来睡觉的。
“我好了,我去把脏衣服洗了。”江素棠怯懦地说。
裙子是顾铭锋给她买的,很贵。江素棠干活的时候小心翼翼,就怕弄脏衣服。万万没想到这样珍贵的衣服,竟然被经血给染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