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听欢陪着沈遇青去买衣服,接待他们的还是那位销冠。
一回生二回熟,销冠小姐姐现在只盯着宋听欢。
之前沈总清风冷月的品味,轻易就可以输给宋听欢一句“我觉得这件不保暖”,或者“你腿长你穿那件肯定好看”。
这回来更过分了。
柜姐只是跟沈遇青礼貌打了个招呼,就姐俩好地挽着宋听欢,领着她去看包包。
“宋小姐,我们最近这款包卖得很好,全国最后一款稀有色我一直给您留着呢!”
宋听欢仅有的奢侈品都是沈遇青送她的,她本身缺乏奢侈品购买经验。
但乍一看到柜姐小心拿出香槟色的包包,宋听欢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觉醒了。
宋听欢星星眼,声音都不自觉夹了起来:“天呐,这也太好看了!”
柜姐跟着夹:“是吧,亲爱的!我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很适合你,我说这个包包无论如何都要给我的宋小姐留下!”
宋听欢都快感动哭了。
“你人也太好了吧!”
“只要你喜欢就值得!”
身后的沈遇青:“……”
柜姐又说:“宋小姐,沈先生在这里买了很多衣服鞋子,所以这款包我才能给您留到现在。”
宋听欢:“哦?此话怎讲?”
在柜姐的倾情讲述下,宋听欢了解了什么叫配货。
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沈遇青独自坐在沙发上,安静地对着平板电脑挑选自已的衣服。
他终于恢复了买衣自由。
原因是宋听欢现在压根儿顾不上他。
沈遇青本来还有点郁闷,这样一点都没有逛街的快乐。
但他选完衣服一抬头,就能看见宋听欢忙得团团转。
一会儿在镜子前三百六十度欣赏新的裙子,一会儿又在同款包包的不同颜色里点兵点将。
柜姐比他嘴甜,说的话都是宋听欢爱听的,从进店开始,宋听欢的嘴角就没下去过。
宋听欢像不知疲倦的小台风,把整个奢侈品店都席卷一遍。
沈遇青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支着脑袋,饶有兴致地观察起宋听欢的一颦一笑。
这比以前单纯买衣服有趣多了。
宋听欢拿着两只包来询问他:“你觉得是白色好看还是杏色好看?”
“白色的可以搭配黑色小礼裙,杏色的更适合那件驼色大衣,”沈遇青说,“包包和衣服建议你都买回家。”
宋听欢在他脸上重重亲了一下:“你太迷人了,赶紧让我亲一口!”
这一趟下来,两人把奢侈品店逛成了特价超市,采购了一大堆东西回家。
柜姐开心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回到家,宋听欢开着轮椅,搭电梯一趟趟把东西往楼上运,像只乐在其中的蚂蚁。
沈遇青要帮忙,被宋听欢拦下:“不行!朕亲自打下的江山朕要自已搬!”
沈遇青便随她去了,坐在楼下研究她的拍立得。
这东西操作起来不难,但想要拍的好看还得看一下攻略。
于是经过十分钟的学习后,沈遇青把镜头对准坐在客厅地上拆包装的宋听欢。
“欢欢。”沈遇青叫她。
宋听欢从满地橙色的包装袋中抬起头,发丝凌乱,眼神茫然。
“啊?”
闪光灯咔嚓一下——
宋听欢反应过来:“你在拍我?”
“嗯,”沈遇青取出相纸,等待显影,“以前都是你拍我,我也想当一回记录者。”
“刚才我没准备好,你等我一下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