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御风的确是有两天多没有找过顾之华了。
正确来说,是两天零七个时辰。
其实,他都记得。
好几回,他都冲动得想要去将军府,向她认错,将她接回来。
可每次刚要出门,就会想起来她给自己的羞辱。
又打又骂,还曾打过他耳光,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都不给他任何面子。
这些,他都忍了。
可他忍不了她竟然背着自己去勾搭其他男人。
封疆那个美男子,他见过,的确是很好看。
但再好看,也不过是陆靳离麾下一条狗而已,她到底看中什么?
说得好听,是要扩展自己的版图,发展自己的势力。
可一年多了,她发展了什么势力?
所谓的人脉,都是用勾肩搭背的手段扩展回来的,真正用到的时候,谁帮她?
没有任何人。
那些男人也就是跟她逢场作戏罢了,她为何就是看不透?
像他这样真正爱着她的男人,全天下只有他一个,可她,不珍惜。
想去找她,怕她更加瞧不起自己,更不将自己放在心上。
不去找她,又怕,真的从此失去了她。
秦御风在沁阳王府待了三日,将自己都快要折磨疯了。
终于在第三天的午后,秦御风受不了了,换了套衣裳,正要出门。
不料,尚未来得及出去,老夫人那边,就传来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
顾之华在街上溜达了半日,尝尽了这世间的冷暖。
她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