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什么,大小伙子别吞吞吐吐的。”
“我爸说让我去王家庄跟表叔学本事去,不知道到时候表叔放不放人。”
“哦,学本事好,”刘能有些意外余不元让余孝礼去当学徒,都知道几年学徒是没有工钱拿的,一般是十二三岁开始,等到余孝礼这个年纪都出师赚钱了。能在这个年龄还能学些看家本事还是不错的,比跟着他挖药强。可见余家对这个小儿子还是上心的。这他就放心了,之前见这小子总觉得在家里是个小舍根,没人疼。就像当初他父母走后,孤苦伶仃的他一样。
“不过到时候可以和表叔请示,也许他会同意,如果他同意,我就跟干爹去。”余孝礼看刘能有些情绪低落了下来,安慰道,“我想表叔应该能同意,因为我爸说不是学手艺,是学为人处世。”
“为人处世?”刘能觉得新奇,这为人处世大了自然就会了,还专门去学这个,将来又不能当饭吃,“能当饭吃?”
余孝礼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是我妈说能,会比一门手艺还有用,我既然不喜欢死板的手艺活儿,以后就靠嘴吃饭。”
刘能越听越觉得官淑兰这个想法很新奇,也许是读书多,见解自然和他们这个大老粗不一样。说来奇怪,村里人人都觉得官淑兰娇气,格格不入,看不顺眼,却都打心底认同着她的见解。
在余孝礼在往家赶的时候,余不元正在集市上买肉。一大早就赶来排队买肉的人不在少数,余不元看着常常的队伍,有些担心轮到他时,是否还有上好的五花肉他跟着队伍一点点向前挪动,待到离案板两米远时,才看清肉摊今日的情况,五花肉,后腿肉,猪蹄,猪下水,猪里脊分类摆放,其中肥瘦相间的二指膘的五花肉最受欢迎,已经所剩不多。
轮到余不元时,卖肉的老汉前襟沾着星星点点的肉屑,他握着的剔骨刀在晨光里划出银亮的弧线。案板上的猪肉泛着粉白色的光泽,肥膘部分像初雪般晶莹,瘦肉则透着深红的绸缎质感。
“同志,要4斤五花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