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红烧肉太香了,米饭也恰到好处,他要多吃些。
若是让小丫鬟去盛,定会按着规矩,抠抠搜搜。
赵深宁肯自己动手,也绝不亏待了自己的嘴和胃。
他一手拿着空盘子,一手拿着空碗,在食肆掌柜、伙计等人的注视下,风风火火地去了灶房。
灶房里,一口灶台还燃着小火,上面放着一个砂锅,咕嘟咕嘟地慢慢炖着。
本就熟透的红烧肉,愈发地软烂、入味儿。
掀开砂锅的盖子,热气升腾,红烧肉的香味儿随着白色烟气快速弥漫开来。
越过窗子,穿过墙,竟隐隐地传到了食肆外的街上。
“咦?这是什么味道?好香!好生霸道!”
恰巧有个锦衣华服的年轻男子,牵着马,慢慢地在街上溜达。
走到食肆附近,便闻到了这勾人的香味儿。
他禁下意识地顿住脚步,用力吸着鼻子。
香!
真想!
哪怕没有看到,只是闻一闻,就被勾得食指大动、口齿生香。
“这是什么味道?从哪儿传出来的?”
那年轻男子一边吸鼻子,一边左右环顾,试图找到香味儿的来源。
“这么香,也一定很好吃!”
“呃,我可不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我、我是为了大哥!”
年轻男子嘴里口水泛滥,却还极力为自己辩解:“对!我是为了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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