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见语晨低垂着脑袋,望着地上发呆,知道她又是在想她那个青梅竹马了,急得直跺脚,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说我说你什么好,他是长得倾国倾城了,还是把你溺在蜜罐子里把你弄晕了,让你这么多年死心塌地地为他守身如玉?莫语晨,你给我清醒点好不好?他要是想回来,哪一天他不能回来?都十年了,一点音讯都没有,你脑袋是秀逗了还是傻了你?”见语晨仍然没有一点反应,怒吼道:“莫语晨,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莫语晨抬起头,脸色苍白,“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你说的也都有道理,但是……喜欢一个人,是没道理可的。我也想不去想他,我也想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开开心心地谈恋爱,可是……我做不到……小美,我已经很努力要自己不去想他不去念他了,可是我仍然做不到……”
小美一愣,大学毕业两年后,她就再也没见语晨有过这样的表情。她从包里掏出墨镜给语晨戴上,一边说道:“别笑了,笑得难看死了。我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竟然遇上你这么个不省心的。”
出了电梯,上了车,小美道:“你今晚去我家睡,浩男今天出差去了,你陪我。”
莫语晨知道她是不放心自己一个人,也就同意了。只是没想到才几天没来,小美的住处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看着撒在地上一层层的废纸,捏起其中一张道:“你在家画符呢?”
小美换好拖鞋,随便把纸踢到角落里,“是浩男说他好古风,正学古人附庸风雅,练习毛笔字呢!”
“好古风?”莫语晨见过浩男两次,只知道他是个长着一张大人脸的小屁孩,没想到他还有这嗜好,仔细辨认手上的“浩氏墨宝”:“夏蝉嘶鸣苦寂寥,闲人无事爪子挠。”
莫语晨眉头抖了抖,立即丢到角落里,“他真厉害。他要是敢称这是古风,估计古人都会爬出来把平生所作的诗词都烧了。”
小美不置可否,终于腾出了一个坐的地方,“是你自己手贱要去看,全当他抽风不就好了?刚才忘了买菜了,只有几个西红柿和两根黄瓜了。”
莫语晨放好包,走到冰箱前一看:几个鸡蛋,三个西红柿,两根黄瓜,还有一包紫菜。略一思索,“好了,我来做吧!你赶紧去把今晚我睡的地儿给腾出来。我真不明白,两个人住一百六十平米的房子,居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想象力再丰富我也想不出这么个盛况。”
“是是是。莫大小姐,小的这就去给你收拾客房。鄙舍实在是太简陋,难为你纡尊降贵,真是让鄙舍蓬荜生辉啊!”酸不溜秋的一叠话说来,小美说得那叫一个顺畅。
莫语晨一阵恶寒,拍了拍手上的鸡皮疙瘩,翻了个大白眼,“李、小、美!你能不能不这么恶人啊?”
小美眨着无辜的大眼,“请问,我有说什么吗?”
莫语晨彻底叹服,无力道:“我去做菜。”
小美一边整理东西,一边调到一个访谈节目收听电视。这是一个名人访谈录的节目,看过几期,觉得还不错。
“那你这次是因为什么打算重新回到国内呢?”
无意间,小美瞥见了电视上那个谈笑风生的人,立即把电视关掉,瞅了一眼在厨房忙活的人,见毫无异样,这才放心。话说,刚才是说他要回国吗?
小美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悄悄跑到卧室打开电脑,搜索着刚才的视频,一边还要防着莫语晨闯进来,这种做贼的心真不好受。快进了几分钟,打开了……
“从大学毕业到现在,算起来,你在美国也已经呆了十年了。一个青涩的大学生,在异国他乡打拼了这么多年,创造出今天这么惊人的成就,一定很辛苦吧?”
“还好,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