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在太奇妙了,我想着在进入那种状态,却怎么也进不去。
晚点的时候,我妈跟我说大嫂的小妹结婚,家里人都去帮忙,所以我也得跟着去。
大嫂的娘家离这也不远,离我家十来里地,是个乡,叫大姑娘乡。
他们坐车去的,但我没有,我怕欢欢在家饿着,带着它走过去的。
眼下,欢欢已经是一只大狗了,它通体发黄,毛发锃亮,看上去非常的强壮。
说实话,很难在一条狗身上看到肌肉,线条,和力量感。
虽然如此,但欢欢很乖巧,一路上安静地跟我走着,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些啥。
我的速度很快,但欢欢的速度也不慢,等到了大嫂娘家我才发现,这狗玩意竟然会‘行’字真。虽然是简易版的,但它确实会啊。
我还在惊讶呢,但等我一进门,大嫂她爹她娘就热情地招待我来着。
在看到欢欢后,还夸赞,“哈哈哈,今年都知道你们老冯家出了个看事的,你看,连狗都油光瓦亮的。这狗也会点啥吧!”
我心想,我大哥这老丈人有点本事啊,欢欢藏这么好?都给发现了。
结果没等我说话,我大哥老丈人就摸了摸欢欢的下巴颏,“黄狗,黑嘴,哎呀,你瞧瞧这大黑嘴,这玩意吃粪老猛了!”
我愣住了,忍不住看向欢欢,再看它,在那低头摇尾巴,好像特么有点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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