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买管牙膏。”于琼温柔地说。
争华赶紧低头逃离了商店。
他正准备上楼的时候,就见再造人方琼丽在搂头一闪就不见了。
回到家,他把火腿肠、方便面扔到茶几上,拿上那两包烟进了卧室,甩掉鞋,躺在床上抽开了烟。
此刻他开始怀念部队的生活了,要是在部队的话,说什么他也不会下岗啊!凭他的雷达技术,他可以在部队干到退休。这一晚上,他失眠了。他在绞尽脑汁地考虑,下岗了,干点什么呢?
他考虑了一晚上,快天亮的时候,他终于下定了决心:开书店!因为这是他心中的一个梦想。这时候,他也困了,于是就睡了。
他直睡到中午12点才起床。
他感觉浑身疲惫,头昏眼花。起床后,他洗漱了一下,然后换上那身从未穿过的浅灰色西装,挑了一条红色的领带打上,从鞋柜中拿出那双部队发的皮鞋穿上。
然后,站到穿衣镜前看了看,感觉挺别扭的。只有现在他才深切地体会到,他最喜欢的衣服是军装,唯有军装穿在身上,才感觉熨贴和舒适,而且充满自豪感。
可惜的是,他已经离开军营啦,没有再穿军装的机会啦。此刻,他理解了那句“只有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的话语的内涵啦。
不过,他心里又升起了一种安慰,他们马上就要上书联合国,成立联合国军团,抗击外星人啦,那时候,他又能穿上军装啦,又能成为军队的一员啦!
他脱下那身西装,换上了那身平时穿的的夹克衫和一条军裤。这是他平时上班的装束,即朴实又不落俗套。
他仔细地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他感觉男人的头发很重要,不像人们说的那样,男人的皮鞋最重要。
下楼后,他骑上自己那辆26飞鸽自行车,离开望凤生活小区,骑向市区。
来到市区后,他很自然地来到新华书店,这是他平时最喜欢去的地方了。
新华书店对他来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近感。昨晚上,他考虑了一晚上,对他来讲,下岗尽管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但这也不失为一次机遇,他开书店的愿望,就要实现了。
他来到新华书店的时候,正是吃午饭时间,书店里的顾客很少。
他照例跟熟悉的几个营业员点头打招呼,然后径直走到文学图书书架旁。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背后一个熟悉的声音跟售货员打了声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