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集群芳尽染第七章广厦千万
    第七章
    广厦千万
    三女乖乖凑到主人身前,像哈巴狗一样抬起俏脸。她们还戴著新娘的头饰,身上却一丝不挂,赤条条裸露著香艳的玉体。按照主人的吩咐,三名新娘张开红唇,任由主人挺著肉棒在她们小嘴里挨个插了一遍,最后首先挑中的是尹馥兰。
    尹馥兰眼泪汪汪的,被人欺负得苦不堪,这会儿不敢再有半点旁的心思,老老实实趴在地上,挺起雪臀,双手扒开蜜穴,送到主人身前。
    程宗扬顶住穴口,然后挺身贯入。
    “啊呀!”尹馥兰发出一声痛叫。
    龟头刚挤进少许,就撞到一团物体。那物体表面脆硬,内里带著一种柔软的韧性。
    程宗扬失笑道:“这是什么东西?”
    罂粟女笑道:“主子用过就知道了。”
    程宗扬不再客气,在兰奴的蜜穴内用力挺动起来。新娘痛叫连连,那团物体在肉棒捣弄下,不断发出细碎的脆响,突然龟头像是捣穿了什么,那团物体破碎开来,里面猛地迸射出一股液体。
    程宗扬拔出肉棒,只见尹馥兰穴口已经殷红一片,穴内还不断有鲜红的液体淌出。
    “恭喜老爷,给兰奴开苞。”
    程宗扬起初还以为尹馥兰被自己搞到出血,罂奴等人七嘴八舌说完,他才知道原委。新婚之夜,新娘没有落红,总觉得仪式上少了些什么。最后罂粟女出了个主意,用胭脂和香露调汁,再放入一团海绵浸泡,然后用糯米纸包裹起来,纳入新娘体内。
    众女给尹馥兰用的糯米纸不但极厚,而且特意折出棱角,弄成硬硬的一团。随著肉棒的挺动,棱角刮在肉壁上,带来的痛楚不逊于破处,难怪尹馥兰会痛叫不已。糯米纸不仅易碎,而且沾水易融,被程宗扬用力捣弄几下,便即破裂,里面浸满胭脂的海绵被龟头一挤,汁液淌出,宛如落红。
    这与真实的处子自然不同,却别有一番趣味,尤其是糯米纸沾上淫水,融化后变得黏稠如浆,蜜穴内粘性十足,吸力大增,抽送时不停发出“叽咛叽咛”的响声,倍觉有趣。
    尹馥兰则是吃足了苦头,塞到她体内的糯米纸足有几十层之多,即使易碎易融,也足足插了一炷香工夫才融化完。蜜穴内更是黏糊糊的,仿佛灌满了浆糊,其黏无比,每次肉棒拔出,蜜腔都像是被带得整个翻出一般。
    尹馥兰白花花的大屁股原本就丰满熟艳,又肥又翘白得耀眼,此时被主人挺著肉棒狂插猛干,红如鲜血的汁液从穴中迸射而出,在臀间四处乱溅,下体落红无数,狼藉不堪,比起刚被开苞的处女更多了几分凄惨而又妖淫的艳态。尹馥兰此时还不知道,从此她多了一个“纸糊处女”的笑称,每每被内宅诸女拿来淫玩取乐,甚至还被人以几杆见红来赌戏。
    悦耳的铃声在阁中回荡,成光跪坐在主人腰间,一边用她光洁无毛的蜜穴套弄主人肉棒,一边耸动著白美的双乳。她乳头硬硬挑起,一对银铃在她红嫩的乳尖上下甩动,一双银环穿过她乳头根部,细细的血迹从两侧的穿孔淌出,流过乳晕,一直淌到白腻的乳肉上。
    一连套弄了数百下,成光哆嗦著泄了身子,她用花心顶住主人的龟头,著实做了一个倒浇蜡烛,等阴精泄尽,鼎炉已空,才撑起身体。然后两手扶著肉棒,一边娇喘,一边殷勤地舔舐干净。
    暖阁内灯影摇曳,一片莺声笑语。隔门望去,各色罗衣散落满地,满室玉体交陈,春光无限。服侍主人的已经换了孙寿,她仰身躺在席上,娇靥潮红,樱唇圆张著,不时发出媚叫。那只乌亮的堕马髻歪到一边,鬓脚散乱,金制的凤钗斜溜下来,星眸迷离,柔若无骨的玉体在主人身下婉转迎合。
    可惜狐女虽媚,用作鼎炉却低劣不堪。程宗扬在她穴内随便射过,便抱起阮香琳,给她来了个一杆进洞。阮香琳除了腰间一条丝带,再无寸缕,此时被相公摆了个侧卧的姿势,一条玉腿高高抬起,纤巧的足尖玉钩般绷紧,水汪汪的蜜穴在肉棒捅弄下,宛如一朵湿腻而柔艳的玫瑰,翕张不已。
    在两人周围,六名奴婢凑成三对,三名刚献过初夜的“新娘”来不及喘息,便被各自的夫君拉来交欢。先是蛇奴对寿奴,惊理对光奴,罂奴对兰奴,玩到乐处,三名新娘被凑到一处,由三人的夫君各施手段,看谁先丢了身子。甚至连小婢红玉也被邀来,上了昔日的女主人一回。
    暖阁之外,阮香凝伤势未愈,此时在照看期夫人。卓云君留在长秋宫,看护赵氏姊妹。唯有义姁和胡情两人,却不见踪影。
    …
    第二天日上三竿,程宗扬是被小紫捏著鼻子才醒的。
    “死丫头,你想谋杀亲夫啊!手怎么这么凉?”程宗扬握住她的指尖,“干嘛去了?快进来暖暖。”
    “该起床了,大笨瓜。”
    “昨晚耕了一晚上的田,累死了。”
    “田都被你耕坏了,呶。”
    程宗扬这才看到屋里满地裸女熟睡正酣,倒是雁儿已经起来,正打发孙寿、成光、尹馥兰三人端水生火,操持家务。阁外设有一处小厨房,烹具齐全,可三女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这会儿赶鸭子上架也来不及了,只好由雁儿主厨,熬了些药粥。
    小紫笑道:“程头儿,你好猛哦。”
    “还不是你干的好事?”程宗扬没好气地说道:“一直干到天亮才把药性泄完,我都以为肿了呢。什么鬼春药这么霸道?”
    “蔡敬仲说,宫里有一种秘药叫慎恤胶。炼制时置于炉中百日,然后以大瓮蓄水,投入此丹,一瓮的水都会沸腾。一连换过十瓮清水,化解药力,就可以吃了。”
    程宗扬怔了半晌,“你就给我吃这个?你是不怕我死啊!”
    “不怕啊。我拿蔡敬仲试过了。”
    “哈哈,那家伙也有今天!让他俩眼珠子只盯著实验室!这下好,拿他当实验品,干得漂亮!”程宗扬大笑三声,然后回过味来,“不对啊!他一个太监试个鬼的春药?”
    “吃了没死,那不是毒药就是春药啰。”
    “……我怎么觉得你的测试方法很不严谨呢?”
    “可不是嘛。我也没想到你都快baozha了,还不肯用她。”小紫端起碗,“瑶姊姊的田被你耕坏了,我来喂你喝粥吧。”
    云如瑶闭著眼道:“紫妹妹,你说我坏话,我可听见了。”
    小紫笑道:“好姊姊,是我错了。姊姊的田是最上等的良田。”
    程宗扬起身穿好衣物,然后走了两步。
    一夜鏖战,自己的腰腿不仅没有一点虚软的漂浮感,反而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气血旺盛,生机勃勃。
    程宗扬突发奇想,“传说黄帝日御百女,然后白日飞升,成为神仙——我要一口气也御够百女,会不会也飞升成仙?”
    “大概会变成鬼吧。”
    程宗扬捏住小紫的鼻子刮了一下,“净说什么实话!”
    说话间,一个人影飘著就进来了。蔡敬仲脸色惨白,两只眼眶却又黑又紫,衬著唇上两抹小胡子,真跟活鬼一样。
    “蔡爷,你这是……让人揍了?”
    蔡敬仲淡淡道:“很开心吗?”
    “瞧你说的……”程宗扬捧腹大笑,“我早就说了!你都死过的人,还这么张扬,生怕别人认不出你是吧?这下好,撞见债主了吧?让你招摇过市!”
    “我故意的。”
    “啥?”
    “你觉著,那些人为什么敢借钱给我?”
    “因为他们蠢啊。”
    蔡敬仲深以为然,“你觉得,这么蠢的人好找吗?”
    “我觉著不好找。”
    “是啊。”蔡敬仲道:“本来就不好找,还死了那么多。总得想个法子,把他们找出来。”
    “找出来干嘛?”
    “借钱。”
    程宗扬怔了片刻,终于回过味来,“你是打算再割一遍韭菜?”
    “这个说法很好。”
    “你还顶著两个黑眼圈呢!”
    蔡敬仲掏出一支细毫软笔,醮了些染料,把自己的黑眼圈涂大了一圈。
    “画的。”
    程宗扬又一次感觉自己的智商不够用了,“为什么要画眼圈?”
    “想打我的傻瓜太多了。画个眼圈,好让那些傻瓜开心。”
    程宗扬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终于道:“所以你一开始就问我开不开心?”
    “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活著开心,死了也要开心。”蔡敬仲躬下身,用阴恻恻的声音道:“侯爷,该上路了。”
    “上个鬼路啊!”
    “再迟,可就耽误了。”
    “耽误什么?”
    小紫道:“今天可是归宁的日子。”
    “干!怎么不早说!”程宗扬手忙脚乱地换上新服,“瑶儿!丹琉!快著点儿!”
    “大笨瓜。”小紫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没忘,就是一时没想起来。哎,你别跑。”程宗扬对蔡敬仲道:“就在这儿待著,等我回来揍你!”
    …
    自家幼妹与新婚的夫婿一同归宁,云家在城外的庄园摆开筵席,大宴宾朋。云家为婚事筹备数月,但席间多是自家族人,邀请的宾客也是相识多年的至交,席间不见豪奢,而是出奇的温馨。
    程宗扬带著云如瑶、云丹琉一同向云苍峰三位兄长行礼,云苍峰倒还好些,温叮咛几句,旁边云秀峰向来最能克制住情绪,此时不禁热泪盈眶,短短几句叮嘱的话语,却几度哽咽。
    程宗扬举杯满满斟了一觥,“请诸位兄长放心,瑶儿和丹琉既然与我成亲,便与我有如一体,此生此世,恩爱不移。”
    老五云栖峰抹了抹眼角,强笑道:“早些生个孩子是正经的。瑶儿身子弱,需得将养,丹琉,你可莫耽误了。”
    云丹琉玉颊通红,小声“嗯”了一声。
    接下来的宴饮,程宗扬没有多喝,每每举杯作势,不过是浅尝辄止。众人也没有多劝,最后由云栖峰招待宾客,云苍峰、云秀峰将程宗扬引入内厅,取出聘礼中所附的七里坊地契。
    云苍峰道:“七里坊在你的打理下已经是声名雀起,我云氏取回旧宅便已足够。”
    “老实说,如瑶和丹琉的事是我不对在先。几位兄长不计前嫌,反而玉成此事,小弟感激不尽。何况兄长们给她们两个准备的嫁妆也太过丰厚,区区一坊之地,倒显得菲薄了,还请哥哥们收下。”
    “我知道你心里过意不去。但这七里坊给我云家,远不及在你手中。”云秀峰忽然道:“你知道我有个儿子吗?”
    程宗扬一怔,“却是不知。”
    “六岁了,一直在长安。”云秀峰道:“姓余。”
    程宗扬明白过来,云家遭人暗算,子嗣艰难,云秀峰难得有个儿子,却不得不连名字都改了。怪不得六哥常赴唐国,原来是以经商为名看望儿子。
    云秀峰道:“如果有机会,我想送他去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