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眼前这个杯子,竟通透如冰,纯净无暇,简直是巧夺天工!
“陛下御书房里,也只有一对西域进贡的琉璃盏,宝贝得跟什么似的,平日里都舍不得用。林公子这杯子,通透程度远胜于彼,怕是价值连城啊!”杜谦抚着杯身,满眼惊叹。
林永安差点脱口而出,这玩意儿叫玻璃,等过两年技术成熟了,便宜得跟碗一样。
话到嘴边,他及时反应了过来。
现在这东西,确实是独一份的宝贝。
“杜大人好眼力。”林永安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此物名为高脚杯,是在下遍寻天下奇珍,才偶得的几只,专门用来品尝这葡萄美酒的。”
他心中暗忖,玻璃的烧制工艺,对温度和纯度的要求极高,以目前的条件,想要大批量生产,还颇有难度。
暂时,就让它当个“稀世奇珍”吧。
林永安拿起酒坛,给杜谦的杯中倒了小半杯酒,然后学着电影里的样子,轻轻摇晃着杯身。
“杜大人请看,用此杯饮酒,能让酒香充分散发,观其色,闻其香,品其味,方能体会其中真意。”
杜谦学着他的样子,晃了晃酒杯,只见那暗红色的酒液在杯壁上挂下一道道痕迹。
他凑近一闻,浓郁的果香扑面而来,比方才用普通瓷杯闻到的,要馥郁得多。
他浅尝一口,随即双眼放光。
“妙!妙啊!此杯配此酒,真乃天作之合!将这酒的滋味,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旁边的卞康云却看得直皱眉头。
“喝个酒而已,扭扭捏捏的,有什么意思!”
他一把抢过桌上的酒坛,对着坛口,仰头便是一阵“咕咚咕咚”的豪饮。
“嗝痛快!”
卞康云放下酒坛,抹了一把嘴,满脸的豪爽与不屑。“这酒就该这么喝才对味!”
那名奉命前来查看的太监,已经彻底看傻了。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