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雪霁初晴。
清州府衙的印信房书吏,捧着一份盖着鲜红府衙大印的文书,恭敬地跟在清州县令吴大人身后,踏入了秦府的朱漆大门。
消息早已传开,府中上下,从管事到粗使仆役,无不屏息凝神。
吴县令一身簇新的青色官袍,面容肃穆,步履沉稳。
他身后跟着的,除了捧着文书的书吏,还有两名衙役,他们抬着一只蒙着红绸的紫檀木托盘。
秦正早已候在院中,一身深青直裰,神色端凝。
秦默站在父亲身侧半步之后,依旧是那身洗得发白的青布棉袍,身形清瘦,面色沉静。
“秦状师。”吴县令微微颔首,声音洪亮,带着官府的威严,“令郎秦默,前番公堂之上,明辨妖妄,正本清源,其智勇胆识,更彰我清州府衙清明之德!本官已依律,签押此份‘代书人凭证’!”
他抬手,书吏立刻躬身,将那份盖着鲜红府衙大印的文书双手奉上。
秦正深吸一口气,郑重接过,展开那薄薄一页纸,承载的却是秦默踏入讼师行当最关键的通行证!
之前秦默能够上得公堂,完全是由于秦家的名望,在这县城之中,没有人太过计较其是否有资格。
可从此以后,他不再是依附于秦家状师行名下的无名小卒,而是朝廷律法体系内,有资格独立承接诉状、代书辩词、署名公堂的正式代书人!
秦正将文书递给秦默,秦默双手接过,心湖深处似有微澜泛起,但面上依旧平静。
“秦默,”吴县令目光转向他,语气转为郑重,“此证在手,非仅为谋生之资,更系匡扶律法、伸张正义之责!望你持此证,守此心,为这清州府万千黎庶,守一方公道!”